北京邮电大学理学院物理实验中心制定的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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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工科物理实验的教学、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
2.负责实验中心的行政工作
3.负责中心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验教学课件的制作
5.负责实验中心研究生助教的管理工作
6.承担中心主任安排的工作 |
主讲教师职责 |
1.实验中心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学年教学计划进行实验教学,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按教学安排进行上课,未经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课或变更上课时间;
2.负责设计新的实验方案和新的实验装置的使用开发和管理;并编写实验讲义;
3.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得迟到早退;实验教学过程中不能随意离开实验室或进行批改作业等与实验辅导无关的活动;
4.负责对代课研究生的教学辅导,以及教学质量的管理;
5.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活动,维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课前后均应该认真检查并记录仪器或物品损坏或丢失情况,并作为实验室工作档案存档;
6.实验教师应对每次实验(包括实验时间、预习情况、操作情况等)做好记录,并作为实验室工作档案存档;
7.实验报告作为学生实验成绩的一部分,教师应按要求认真批改,指出错误部分,注明批改日期及签
名;
8.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活动(如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
9.学期结束,按要求完成学生的成绩评定,并写出课程小结;
10.完成实验中心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 |
任课教师职责 |
1.实验中心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学年教学计划进行实验教学,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按教学安排进行上课,未经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课或变更上课时间;
2.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得迟到早退;实验教学过程中不能随意离开实验室或进行批改作业等与实验辅导无关的活动;
3.维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课前后均应该认真检查并记录仪器或物品损坏或丢失情况,并作为实验室工作档案存档;
4.实验教师应对每次实验(包括实验时间、预习情况、操作情况等)做好记录;
5.按要求认真批改,指出错误部分,注明批改日期及签名,并认真记录学生的实验成绩;
6.学期结束,按要求完成学生的成绩评定,并写出课程小结。 |
代课教师(研究生)职责 |
1.实验中心代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学年教学计划进行实验教学,研究生上课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相关培训和辅导;
2.按教学安排,认真备课和上课,并随时接受主讲教师的教学检查。未经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课或变更上课时间;
3.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得迟到早退;实验教学过程中不能随意离开实验室或进行批改作业等与实验辅导无关的活动;
4.维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课前后均应该认真检查并记录仪器或物品损坏或丢失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
5.应对每次实验情况(包括实验时间、预习情况、操作情况等)认真记录;
6.按要求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指出错误部分,注明批改日期及签名,并认真纪录学生的实验成
绩;
7.学期结束,按要求完成学生的成绩评定,并写出课程小结;
8.认真执行以上相关要求,如发现有违纪现象,将按照学校和理学院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代课资格。 |
物理实验中心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
1.负责本实验中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存放及帐、卡管理工作;
2.对于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按照物品管理制度负责办理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齐全,定期检查核对;
3.掌握本实验中心有关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原理、结构,能及时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工作,并做好记录作为实验室工作档案存档;
4.每学期末、期初对所使用到的仪器设备均需检修、保养和整理,做到设备完好,摆放整洁、数量准确;
5.协助教师指导学生操作仪器设备;
6.积极参与新实验的开发;
7.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无故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8.负责开放实验室教学管理及学生登记管理工作;
9.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和清洁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